普天国际联盟章程(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名称:普天国际联盟
第二条 普天国际联盟由安徽普天商务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倡议牵头联合国内普天企业(普天字号企业和普天商标企业)基于“平等合作、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铸辉煌”原则共同发起创办的战略同盟。
第三条 普天国际联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
第四条 普天国际联盟宗旨:让普天了解普天,让普天服务普天;让世界了解普天,让普天走向世界。增进友谊与沟通,促进普天企业间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打造普天国际航母。
第二章 加 盟
第五条 普天国际联盟成员均为理事/理事单位。
第六条 申请加入普天国际联盟必备条件:
(一) 赞成和宣传普天国际联盟宗旨;
(二) 参与和支持普天国际联盟组织的有利于普天发展的主题活动;
(三) 拥护普天国际联盟章程;
(四) 具有独产法人资格的普天字号企业和普天商标企业。
第七条 加入普天国际联盟程序:
下载填写申请表,申报盟员等级并经普天国际联盟秘书处认定后,领取普天国际联盟颁发的副理事长/副理事长单位荣誉牌匾和证书、常务理事/常务理事单位荣誉牌匾和证书、理事/理事单位荣誉牌匾和证书,即成为普天国际联盟正式成员。
第八条 盟员权利:
(一) 有申请担任普天国际联盟理事会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理事的权利和表决权;
(二) 有权参加普天国际联盟举办的活动;
(三) 有优先享受普天国际联盟的各种优惠待遇和服务;
(四) 有对普天国际联盟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 有退盟的自由。
第九条 盟员义务:
(一) 遵守普天国际联盟章程,执行普天国际联盟决议;
(二) 维护普天国际联盟合法权益及名誉;
(三) 完成普天国际联盟委托的工作,及时反馈情况和信息。
第十条 普天国际联盟成员应严格遵守各国法律,不得从事任何违法或有损普天国际联盟名誉的活动。否则普天国际联盟将取消其盟员资格。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普天国际联盟最高权力机构为理事会议。理事会议的职责: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 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
(三) 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和常务副理事长。
第十二条 普天国际联盟设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由理事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理事会日常工作由秘书长单位(安徽普天商务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主持。
第十三条 理事会议每年举行一次,举行地点根据理事单位邀请经秘书处确认(费用由各成员单位负担)。遇特殊情况,由理事长或秘书长提议或五名理事联合动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 普天国际联盟的活动经费实行AA制。加盟费分文不收,日常费用由秘书长单位——安徽普天商务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承担;联盟理事会议和集中性活动按计划提交给各成员单位认同后合理负担;联盟提供的理事牌、证书及各种服务项目按成本收费。
第十五条 联盟标识

第四章 联盟服务
第十六条 普天国际联盟为盟员单位提供系列服务:
(一) 协调促进联盟成员间产品、原料、项目、技术、资金配套、互补;
(二) 企业招商引资,技术项目推广,出国商务考察,参会、参展服务;
(三) 企业商务策划,项目论证,市场调研,产品营销策划、代理;
(四) 企业“孝文化”培训,企业电子商务辅导,企业管理软件供应;
(五) 商标、专利申请代理、转让,商标、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打假;
(六) 国内影视、报刊、短信、户外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
(七) 企业VI(VIS)系统形象设计,注册商标、企业标志设计;
(八) 企业网站建设、维护、推广,企业短信群发平台建设、维护;
(九) 企业样本、画册、彩页、证卡、厂报厂刊、宣传光盘设计印制;
(十) 影视明星代言广告,明星模仿秀广告摄制,明星、星秀庆典演出。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普天国际联盟章程从二OO八年一月十八日起执行。
第十八条 普天国际联盟章程修订时须经理事会议三分之二以上人数通过方能生效。 |